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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规定宾馆无偿提供一次性用品最高罚1万

时间:2012-9-4 11:11:58   作者:zdhj   来源:中典宏基酒店用品批发市场   点击数: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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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在广东人大网公布并征求意见。按照该意见稿,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若向消费者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餐具、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消费品,或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将被责令改正,最高被罚1万元。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昨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在广东人大网公布并征求意见。按照该意见稿,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若向消费者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餐具、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消费品,或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将被责令改正,最高被罚1万元。

  酒店一次性牙具等被限制使用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新制定)被纳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昨日,该办法的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在广东人大网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稿,单位和个人应当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合理消费,尽可能使用和推广节能、节水、节材和再生产品,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第28条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不得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餐具、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消费品。若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第28条第二款还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若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服装含有毒原材料可被吊销执照

  该意见稿还规定,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采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和再利用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要求。(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若违反该规定,在电器电子产品、服装、玩具、室内装修材料等与人体健康关系密切的产品使用列入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的原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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